
最近關於「好學生」的段子又火了起來。大約意思是這樣的,開同學會的時候發現,當年的差生現在一個個當上老闆,開著公司,駕著寶馬到場,而當年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們,則成為老闆的下屬,收入、社會地位都遠不如當年自己瞧不起的人。
時隔多年,我們依然在討論好壞學生的人生際遇。除了一句「一流學生就業,二、三流學生出國或是考研,末流學生創業」的總結外,我們更應該提這個問題:到底是什麼決定了我們的人生?
《駭客與畫家》的作者、YC 聯合創始人保羅·格雷厄姆(Paul Graham)在《如何才能做喜歡的事情》討論了這個問題。他總結了找不到自己所熱愛的工作的原因,從小父母和老師就從來沒有表現出熱愛工作的樣子,這讓我們從小就認為工作就是受罪,自然而然在未來選擇工作的時候,並不會有意識去發現自己到底熱愛什麼;另外,在青春期成長的時間裡,名利的誘惑又讓人偏離本心,反而找不到自己熱愛的事情。
到底什麼是自己熱愛的工作?保羅的總結非常好:要想知道一個人是否喜歡他正在做的事,就看他會不會無償地工作,即使不得不做另一份工作以求生存。
讓我們看一看,這個世界裡收穫了財富、名聲的成功人士,不管學歷、不管個性,他們普遍具備一個重要特徵,那就是他們都十分熱愛自己的工作,這種熱愛總能讓他們超越困難,超越風險,超越誘惑,超越性別,超越文化。
不管我們對成功人士如何定義,有一點必須承認,比起普通人他們似乎身上擁有著更能感染他人的魔力。因為這種魔力,人們總能信任他們,期待他們,在他們身邊凝聚起強大的力量。
反之,如果一個人在做著自己並不喜歡的工作,那麼不會有什麼成就,因為強迫自己工作不可能比別人做得好。
為什麼「愛」會讓「工作」如此不同?
美國心理學和行為經濟學教授丹·艾瑞裡(Dan Ariely)在 TED 做了《什麼讓我們更加熱愛自己的工作?》談到了自己在方面的研究,他設計了幾組實驗來檢驗勞動成功對工作的影響。這些實驗都是讓測試者把樂高積木拼裝成生化戰士,不過丹採用了不同的情景,得到不同的實驗結果。
第一組測試者,在拼裝完生化戰士之後,會得到 3 美元的獎賞,但再繼續拼裝生化戰士,得到的獎賞金額會逐步降低。第二組測試者,基本條件與第一組相同,但是測試者拼裝完生化戰士之後,丹和學生們當著測試者的面把拼裝完的生化戰士拆掉,再讓他們拼裝。
丹把第一組實驗稱之為「意義情景」,第二組實驗為「西西弗斯情景」。結果在「意義情景」下,測試者組裝完的生化戰士有 11 個,而「西西弗斯情景」組裝完的生化戰士只有 7 個。
這個測試表明,勞動成果對人的工作有很大的影響——在「西西弗斯情景」下,當著測試者摧毀勞動成果,徹底扼殺了工作的樂趣。
然後丹進行第三組實驗,他把第一組實驗和第二組實驗的過程告訴第三組測試者,讓他們預測最終拼裝完的生化會多一個。丹說,這表明人們知道知道「意義」的重要性,但是不知道影響的程度有多深。
那麼意義對於工作的重要性有多深?丹設計另外一組實驗,告訴一群受試者折紙的方法,他們都是一群新手,在折完紙之後,實驗員會詢問他們願意出多少錢把自己的作品買回來。
這個過程當中,丹發現這群受試者出現兩種人,一種選擇折紙,一種選擇不折,只是旁觀。結果,選擇折紙的人,與旁觀者相比,願意出 5 倍的價格來買這些折紙。這個測試結果表明,人們付出更多努力,使人們更愛他們所作的事情。
丹在演講中最後總結:
亞當史密斯有一句關於效率的名言。他舉了一個制針工廠的例子。他說制針共有 12 個步驟,如果一個人做完 12 步,生產率非常低。但如果一個人負責一步, 另一個人負責下一步,以此類推,生產率就會大大提高。
確實,這是個很好的例子,也是工業革命及生產效率的起因。反過來,卡爾馬克思說, 人們與勞動的異化對人們對自己工作的認識非常重要。你如果負責 12 個步驟,你會在意你的勞動成果。但如果你只負責一步,那就不會這麼在意了。
我認為在工業革命中,亞當斯密斯比卡爾馬克思更正確,但現實是我們環境變了, 現在處在知識經濟時代中。你可以自問,知識經濟時代會帶來什麼?效率是否仍然比意義重要? 我認為答案是否定的。
我認為我們已經過渡到了另一種狀態,人們必須自己決定要投入多少精力、注意力和心意, 要多大關聯性,他們上班路上或者洗澡的時候會想著工作嗎,突然間馬克思更有道理了。
因此當我們談到勞動,我們通常認為報酬就是動力,但事實是它不止這些——還包括意義、創造性、挑戰、所有權、自我意識、自豪感等等。
「遵循本心」背後的心理學
我們總是追求幸福。但幸福感又來自哪裡?保羅在《如何才能做喜歡的事情》裡說,
「做大事不像人們想像的那樣艱苦,因為只有喜歡自己工作的人才能成就大事,他們根本不需要勉強自己,但是,尋找愛好的過程卻得非常認真。」
——保羅完全沒有提到工資、房子這些事情,比起小時候的父母,他更加在意我們是否「熱愛」某種事情,這反映他對心理學中內部價值的肯定。
不過,這樣的觀點,未必符合流行的馬斯洛需求層次論。這個理論把人的需求分成生理、安全、情感、尊重、自我實現五種,並提出了三種假設:
- 人要生存,他的需要能夠影響他的行為。只有未滿足的需要能夠影響行為,滿足了的需要不能充當激勵工具
- 人的需要按重要性和層次性排成一定的次序,從基本的(如食物和住房)到複雜的(如自我實現)
- 當人的某一級的需要得到最低限度滿足後,才會追求高一級的需要,如此逐級上升,成為推動繼續努力的內在動力。
按照需求層次論出發,我們首先要做的就是解決溫飽,才能再去追求夢想,因為達不到溫飽,我們就沒有辦法追求夢想。也按照需求層次理論出發,一般收入較低的國家,人民的幸福感也應該較低,因為生活在這些國家裡的人們,有時候連溫飽問題都沒有解決。但這樣的推論是否正確?
陽志平在《心智工具箱(13):幸福的來源》中提到,為了驗證需求層次論的正確性,Tay L 和 Diener E 從 2005 到 2011 年持續對 123 個國家總計 10 萬人進行調查。調查結果發現,儘管需求層次論大多數情況下靠譜,但是卻沒辦法解釋,為什麼生活在加爾各達的貧民窟裡的人,也能顯得十分幸福快樂。
按照需求層次論,這些有上頓沒下頓的人們,不應該很快樂。同樣,需求層次理論也無法解釋,為什麼一些既有財富,又有社會地位的名人,卻覺得自己精神十分痛苦。閉關一年後的搜狐 CEO 張朝陽曾經袒露心跡,「我是真的什麼都有,但是我居然這麼痛苦。幸福跟錢的多少真的是沒關係。」
如果需求層次理論不正確,那還有沒有其它理論能告訴我們,我們的幸福感來自何方?1995 年愛德華·德西(Edward L. Deci)和理查·里安(Richard M. Ryan)提出自我決定論,以嶄新的角度來解釋幸福感的構成。
根據《認知動機理論的新進展——自我決定論》,「自我決定論認為人是積極的有機體,具有先天的心理成長和發展潛能。自我決定就是一種關於經驗選擇的潛能,是在充分認識個人需要和環境資訊的基礎上,個體對行動所作出自由的選擇。自我決定的潛能可以引導人們從事感興趣的、有益能力發展的行為,這種對自我決定的追求就構成了人類行為的內在動機。」
自我決定論認為,人類存在三種基本心理需求,自主性、勝任感、歸屬感。
自主性,是指人們感覺自己的行為是自發的,並且完全出自自己選擇;勝任感是指人們對行為或行為能夠達到某個水準的信念,相信自己能夠勝任該活動;歸屬感,是指人們感覺到自己與別人有關聯,是一種在意別人,也同時希望受到別人在意,人們需要來自周圍環境或其他人關愛、理解和支持,體驗到歸屬感。
如果我們找到了自己喜歡的工作——自主性、勝任感、歸屬感全都能夠滿足。在這樣的狀態下,即便工作看上去很忙碌、很辛苦,這個人也一定樂在其中。也難怪美國那麼多事業有成的名人一來到大學校園演講,就總是會討論「輟學」,因為他們都真正知道「遵循本心」,能夠讓人找到自己的幸福。
約伯斯的演講為何總能打動我們,因為他真的知道幸福在哪裡,「唯一讓人有工作滿足感的方法就是從事你認為偉大的工作,而通向偉大工作的唯一方法就是愛上所從事的工作。如果還沒找到這種工作,那就繼續找。不要將就,要跟隨自己的心,總有一天你會找到的。」
(本文獲《ifanr》授權刊登轉載,原標題為〈為什麼現在學霸不如土豪,以及為什麼我們會喜歡錘子之類的手機〉,圖片來源:pixabay,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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