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我在百帝廣告服務 HiNet 這個客戶,那是我最珍惜的回憶之一。
當時我覺得 HiNet 可以扮演台灣的 AOL(American Online,「美國線上」,為美國網路媒體巨擘),引領台灣網路起飛。我以為廣告業可以引領整個商業世界進入新時代,重新發明 marketing。
兩件事都沒有發生。
那一陣子,廣告正迅速成為網路的主要商業模式。Google 推出 Adsense,讓廣告開始可以出現在內容網站上。亞馬遜才剛結束長達七年的虧損,Paypal 剛被 eBay 併購,行動上網還停留在商業化的早期階段,Facebook 還要一年才會上線。台灣的網路發展,比現在更糟糕,更沒有希望。
在這十年間,行銷這回事,經歷了一個前所未見的黑暗期,一個行銷價值結構徹底重新發明的交通黑暗期。
2003 年的廣告圈,還沒體會到網路是動搖根本的變革。網路廣告預算分配放在電視、報紙、雜誌、廣播之後。廣告業缺乏足夠的理解驅動足夠的創新。當時媒體還不是通路,手機還沒把虛擬世界和實體世界合而為一。
這個黑暗十年,過去了。
十年內,我們聽著客戶的兩種聲音,一種一邊焦慮一邊猶豫的聲音,一種使勁加油只有廢氣不見前進的聲音。
網路廣告、關鍵字廣告、病毒行銷、電子商務、社群行銷、打卡、虛擬通路策略、內容行銷、媒體即通路、粉絲頁、口碑行銷、品牌自有媒體、App、數據行銷、O2O 行銷、品牌電子商務。時至今日,還有哪一個行銷人,眼中會對這些現象或發展一臉茫然。
但在這個黑暗期,行銷人陪著客戶一起渡過,卻把服務客戶變成了服侍客戶,變成客戶的排氣管,處理這個行銷黑暗期的廢氣、窩囊氣。
我說,我們可以成為客戶的引擎,引領創新。
我們可以起身了。網路對行銷與商業的衝擊,破壞期已近尾聲。只剩下 smart outdoor 這個領域還需要一兩年時間擴散,但相關的概念與運作模式不致太過陌生。網路的破壞衝擊浪潮,會一路衝擊到全球的政治根本運作模式,但留下來給行銷與商業世界的,是無比的豐饒土壤,我們已經可以和客戶一起用更低的成本,建立更亮眼的品牌,創造更具價值的產品與服務。
廣告業現在已經具有足夠的理解基礎,除此之外,我們可能還需要一種態度與一種新類型的策略夥伴:一、我們需要持續累積數據行銷的底藴,我們身處的新世界,完全知道哪一半的廣告是浪費掉的。二、要把這樣的理解妥善執行,我們需要軟體服務公司成為緊密合作的策略夥伴。
1996 年,我剛接觸網路,一切都是那麼樣地新鮮有趣。2002 年,我剛接觸行銷,一切是那麼樣的新鮮有趣。2013 年,我們終於可以讓很懂客戶的人和很懂技術的人緊密合作,把兩種奴隸行為變成一個完整的服務,一切是那麼樣的新鮮有趣。
該終結的不是行銷,是行銷的黑奴時代。
小全通訊社。通訊社通常提供可以被其它新聞群組織直接利用,而不需要大修改的文章,然後把它們出售給其它的新聞群組織。它們通過有線服務(開始是電報,今天是網際網路)提供大量的文章。而公司、個人、分析員和情報局也被它們描述為通訊社的信息來源。(維基百科)
(圖片來源:V&A Steamworks, CC Licens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