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年隱私條款案,傳 Facebook 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將達成和解

2009 年時,Facebook 在使用條款中修改了一項與使用者資料相關的條文,該條文不允許使用者在停止使用 Facebook 後能刪除其資料。這在當時引起相當大的討論,許多人認為這無疑是侵犯使用者的隱私權,誰知道 Facebook 會如何使用這些使用者資料;這件事使得 Facebook 遭到美國隱私權維護團體直接向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FTC)提出告訴。

在兩年後,這個案子是有了最新的發展,根據華爾街日街(Wall Street Journal)報導,傳言 Facebook 和聯邦貿易委員會將達成和解。當初的提案是要求 Facebook 在進行使用者的隱私設定異動時,必須取得使用者同意;另外也要求在未來 20 年裡,Facebook 都得要提交獨立隱私審查報告。

但目前這項傳聞,尚未被證實。

(資料來源:venturebea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