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映動畫 2011 年 9 月時在哥倫比亞地方法院提出申訴,控告 869 名不具名的 P2P 使用者在網路上複製並散發非法的航海王動畫檔案。
這個申訴提到這些使用者是有組織地進行檔案共享,且根據 AnimeNewsNetwork 的報告指出,法院顯然已授權東映提出的議案─取得這些使用者的名字和地址,其後續發展還待觀察。
而最近一個相關的大型訴訟在 2011 年 1 月,是 FUNinmation 在德州法院提出的申訴,指出航海王 481 話遭侵權,被告共 1337 人,但法官最後將此案分開處理。
法官 Royal Furgeson 如此說明:
在原告的起訴書中並沒有指控這些被告是有組織地涉及侵權行為,事實上比較像是各別的個人侵權案例。
回過頭想想,這些動畫檔案在網路上本來就可以輕易取得,而日本出版商還來不及跟上市場,反而依賴法律的制約,是不是應該重新思考數位出版的創新呢?
之前 SOPA 法案才吵得沸沸揚揚,對於創作,固然不能抹煞創作者的苦心,但當消費者對於數位內容的要求更快更即時的時候,是不是可以透過數位創新,提供兩全其美的商業模式呢?
(資料來源:penn-olso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