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讀了《新政治力:當鄉民(Netizen)成為公民》,我也來一篇有關鄉民的吧。
無論 2004 年才出現的「鄉民」一詞,還是西方的「Netizen」,網路的交流早就在網際網路普及之前就出現了;我第一次經由網路和其他電腦上的使用者交流,始於 1992 年的初中(噢勞,透露年齡了…),當時沒有聽說網際網路、網頁(連甚麼「烘焙雞」的古字都還沒出現)、電子郵件、Flash、社交網絡。
我跟學校電腦學會的前輩購入了一個 Modem:只有 2400bps 的速度,就是 56k Modem 的 23 分之一。要連上所謂「網路」,就要撥號到一個叫 BBS 的伺服器上;全文字的,後期有加上 ANSI / ASCII 還有中國海字集的會變得好看一些。每天一個用戶只能得到固定的限時連接,因為伺服器每次只能服務一個撥號用戶。
故此,我們這些用戶每天都會訪問多個 BBS,就像外國人所謂的 Pub Crawl 一樣:一個晚上到巡迴的到多個酒吧/夜店去喝酒。BBS 上可以留言、玩線上遊戲(連續回合制的,如一些角色扮演遊戲,你行動數用完亦是要第二天;回來你通常會得到別的玩家對你的攻擊和戰果,即使是沒有圖案的文字互動,可是想到跟真人博奕馬上比家裏的單機遊戲刺激多了!)
當你的上傳數到達一個程度,BBS 系統就會增加你的每天時間配額;如果你認識該系統的管理者 (SysOp / System Operator / 系統操作者),你可以求他把你升級的。BBS 上的檔案不多,有遊戲、軟體、寫真集等等;當年最轟動的就是《徐若瑄寫真集》,在沒有無名正妹破解和「日劇」、「西洋劇」的年代,即使花上一個星期去抓回來都是值得的!(喂)
BBS 後來被網際網路的新聞組取代,新聞組又被 Forum 取代(台灣的 PTT 繼續存活)。然後,社區網路出現了:大中華的鄉民都「城市化」到 Facebook 上,大部分的群眾聚集都開始依賴 Facebook Group (粉絲團),包括一般人、企業、藝人、政治人物、惡質傳銷等等。
一個「鄉」也不再是幾十人的「村落」,而是幾百人的「部落」、幾千人的「城邦」、幾萬人的「小國」。當然,這只是以人數的計算,組織結構另作別論,也是筆者要留到續篇才能提到的篇幅。
(待續:《大鄉崛起:鄉民和媒體的新生態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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