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在吵證所稅嗎?請財政部各位長官看過來,讓我告訴你們一個增加稅收的好方法!
根據經濟部資料,2011 年國內 C2C 電子商務市場規模達到新台幣 2,401 億元,先不論所得稅,國庫光營業稅就該收進 120 億元,但這筆錢實際收到多少?倘偌我們把整個非正式交易(如:夜市、早餐店、地攤等數以兆計的地下經濟)都納入計算,能增加多少收益?
不管你喜不喜歡韓國,今天讓我們一起看看韓國的例子。
在 1997 年經濟危機後,韓國政府為恢復稅收,採取了一系列振興計劃,其中最重要的一環,就是推廣卡片支付。時至今日,這些政策不僅幫助該國政府順利擴大稅基,也造就了全世界卡片支付最普及的國家之一。根據韓國公共財政研究院的統計資料,該國非正式交易比例由 2000 年的 23.7% 降至 2008 年的 17.1%。
韓國法令規範,年營業額約當 3 萬美元以上的餐飲業和旅館,或年營業額約 6 萬美元以上的商店,必須接受信用卡為支付工具;在個人經營者方面,政府也規範銷售金額約達 2.88 萬美元以上的餐飲店和年銷貨額約 5.76 萬美元的零售商要加入政府推動建立的信用卡聯盟體系。除以上政策外,商家不接受信用卡者,將受罰款制裁,而除了罰則,做為正面鼓勵,使用信用卡交易的營業額中還有部份得以減免稅額。
韓國國稅廳的目標是,讓年營業額 2 萬美金以上的經營者都成為信用卡特約商店。
針對網路交易,目前國內稅捐機關的態度是這樣的:非屬一般日常二手家用品,以營利為目的者,只要月交易額達 8 萬元以上,就應設籍課稅。每個月 8 萬,一年也約 3 萬多美金了,這筆錢目前政府收得到稅金嗎?
缺乏一個充分監管的支付體系,讓如此鉅額的營業金額使用現金、ATM 轉帳等形式自由流通,除安全疑慮較高外,對消費者而言也不夠方便。我一直想像著某天能在夜市、創意市集或早餐店使用悠遊卡或手機付款的生活情境。
財政部應該攜手經濟部,大力推動新型態支付,由辦理資金傳輸業務的公司提供各式包含信用卡、儲值卡等的支付選項(當然最後會轉化為各種行動及近端支付樣態),不論實體或網路,讓政府更能掌握民間交易金額,且因消費更便利,同時達成促進消費、擴大稅基的效果。而電子發票呢?別再費心思規範什麼紙本電子發票尺寸了,在新型態支付的世界裡,每個人身上都有載具可供儲存,連 Invoice 都不一定要印出來。
一起來促進消費吧!別再想著從同一隻羊身上剝更多層皮了…
(圖片來源:kaiban , cc licens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