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三年前被嚴重撞傷的夫妻以五十萬美元勝訴,事故發生時,這對夫妻的摩托車被一輛正在打手機簡訊的年輕駕駛撞上。
這對夫妻的律師表明,這位年輕人所需負擔的賠償將會由保險公司支付,但是這對夫妻仍然不斷尋求其他的法律途徑,遏止這樣的交通事故發生。
Kubert夫婦於2009年被一個18歲的年輕卡車司機Kyle撞上,就在車禍的瞬間,Kyle正在傳簡訊給他的女朋友;Kuberts夫婦的辯護律師認為,Kyle的女朋友是該事件的「電子當事人」,因為當時她正接受了Kyle的簡訊。
Kubert夫婦也對Kyle的女友提出告訴,但是被法官駁回了,自此,邊開車邊打簡訊的行為成為眾人的話題焦點。
AT&T公司為此也要求青年承諾,在駕駛時不會使用手機打字,並以真實事件為背景拍攝因為邊開車邊打字而失去親友的催淚影片,以警惕世人,片中不僅是提醒大家失去親友的痛楚,還說明讓人喪命的對話內容,通常只是急於回覆一句簡單的「對啊!」(Yeah)。
雖然警告影片和要求承諾的訴求已經實行,但還是有許多青年承認,自己有時還是會在駕駛時打字;有89%的人表示,他們會在五分鐘內回覆簡訊和對話,不論是否在駕駛座上。
但有甚麼事情會比自己的性命安全還要緊呢?開車時還是專心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