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強打賈斯汀名號,Myspace 還是讓人失望,加油好嗎?

Myspace 是一個社群服務網站,提供人際互動、使用者自定的朋友網路、個人檔案頁面、部落格、群組、照片、音樂和視訊影片的分享與存放。

Myspace 的線上服務開始於 2003 年 7 月,在 2006 年時一度為全球最受歡迎社群網站之一,然而在 Youtube、Twitter、Facebook 等新穎的影音分享與社群網站夾攻下漸漸沒落。

  • Justin Timberlake 加持,Myspace 重回社群網戰

於是在 2011 年,以 $3,500 萬美元被 Specific Media 收購,其中歌手 Justin Timberlake(賈斯汀)也在此次交易中獲得部分股份,正式入主 Myspace,加入「社群網戰」的行列,並宣布了 MySpace 即將改版、捲土重來的消息。

最近隨著 Justin Timberlake 睽違 7 年回歸樂壇,Myspace 也改版重新上線,成為網路圈關注的焦點。

早在 2012 年 9 月時,Myspace 就已在官網上放上 new Myspace 的改版預告片了,而這次的 beta 版與之前放的預告片內容比較,老實說操作起來差不多,採用「水平瀑布流」的視覺呈現,音樂播放器和其他基本功能則固定於最底部。

然而這次的改版回歸,其實令我小失望。儘管網站介面設計與呈現變得很好看,但是在使用上卻不太便利,譬如說,我點 Justin Timberlake 的網頁時,居然沒有 Justin 的歷年專輯,歌曲也只有 6 首可以聽,還沒有影片可以看;此外,原本我很期待在上面除了可以聽到熱門歌曲外,還可以聽到來自各地素人或地下樂團的創作,但目前它的探索音樂功能還沒有做得很好,就連熱門歌手已上傳的歌曲也都是以前的作品。

這令我不禁納悶,Myspace 要如何成為歌手在眾多社群平台中的良好宣傳管道,因為目前上面的內容實在少的可憐。

  • Myspace的挑戰 -- 最大的敵人還是自己

《VentureBeat》報導,「Myspace 的最新問題:公信力 (Credibility)」,將 Myspace 從以前到現在所面臨的大問題給指了出來。

版權問題一直都是影音分享網站最大的挑戰與困難,對於 Myspace 而言,「音樂上傳並分享」是最有價值的功能也是個最致命的功能,若無法解決版權問題,任由使用者上傳盜版音樂的話,那麼 Myspace 將無法獲得大眾的喜愛與信賴。

此外,Myspace 的音樂播放器與探索功能尚未符合使用者的期望,比起 Mixer boxJangoPandor(目前台灣地區無法使用)等網站,目前可播放的音樂非常少也非常舊,而且使用上也沒那麼的簡單上手;另外,比起 Musicovery 等網站,目前 Myspace 的探索與推薦功能頗令人失望。

  • Myspace的未來 -- 以音樂為主的社群網站

Myspace 的願景為「以音樂為主的社群網站」,但許多人質疑,已經有 Facebook、Twitter、LinkedIn、Instagram,難道還需要 Myspace 嗎?

目前誰也無法給一個確切的答覆。但我想,如果 Myspace 可以成功成為一個音樂家、歌手與粉絲的溝通管道,一個以音樂為主的社群平台,一個可以與 iTunes 競爭的音樂平台,那麼 Myspace 將可望成為娛樂市場的熱門社群網站。

期望在 Justin Timberlake 的帶領下,Myspace 能成為除了 iTunes 以外的選擇,讓娛樂市場在網路的世界中更加的多元化。

(資料來源:BillboardVentureBeat;圖片來源:fabianopcampos,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