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張育寧、戴季全
對是否開放非金融業者經營多用途支付儲值業務的爭議,行政院終於有了明朗方向。
行政院長江宜樺親自協調並在昨天拍板決定,由經濟部主導統籌、金管會和央行從旁協助,在三個月內擬定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規範管理辦法,年底前完成配套並實施。我們很慶幸,江院長選擇將第三方支付相關政策爭議的根本問題導回主軸:
優先發展經濟競爭力。
在思考未來和只著眼現在的抉擇上,「經濟發展」與「消費者權益」兩者本來就不該是兩難抉擇。保護消費者權益、防治洗錢、保障個人資訊的社會安全監管問題,是在社會追求經濟發展的目標前提下,行政管理機關被社會賦與的工作職責。然而台灣面臨的問題,卻是行政管理機關在「絕不犯錯、減少麻煩」的邏輯下,本末倒置而讓經濟發展失落了15年。
台灣曾經有機會發展亞洲最早的第三方支付服務模式,如今Paypal 15年歷史、大陸支付寶 9 年歷史,台灣還卡在舊技術的監管思維裡動彈不得,社會深刻體會身為落後者的急迫性。行政院長江宜樺和科技政委張善政要求經濟部儘速訂定規範,讓業者有可遵循的管理範疇,先發展市場認可的商業模式、展開台灣渴求許久的創新商業價值,試行一段時間後,再就實務問題調整法理規範。
在行政院大力推展經濟自由示範區的同時,這樣的政策定調顯示江揆在政府治理上的一致性。我們甚至更應該支持「第三方支付」作為「虛擬自由經濟示範區」的領頭羊,讓新創的可能性有發展的空間與機會。在成功發展前提下,監管才有價值。
然而今天經濟日報社論中提到:
涉及眾人的政策,最重要的是提出多方可接受又可避免未來爭端的方案,這是政府治理重中之重,也是目前行政院所缺乏的。
社論中並援引香港的例子,以香港風行的儲值卡規範為例,要求政院參考香港的作法。
援引香港支付卡是好的參考,但香港並未做出成功的雲端支付工具,這是以「卡」作為技術架構發展的專法,也是目前悠遊「卡」依循電子票證法的同類邏輯。用 Card 來想像 Cloud 的政策管理,用未成功的案例佐證台灣未來發展的可能,我們要在此呼籲經濟日報,不要以以偏概全的想法,用舊的模式來理解新技術可以發展的可能、來設定管理辦法。
台北市政府「七天鑑賞期」殷鑑不遠,也是只看到過去殘影的短視做法。行政院千萬不可參考香港的做法,過早以專法將第三方支付業者統一納入同一部會做不適度的管理。我們不是反對專法,我們反對過早、過時的專法。
涉及新技術的評論,最重要的是提出適當的想像同時避免未來的可能限制,這是媒體報導重中之重,也是目前不夠理解網路的傳統媒體所缺乏的。經濟日報社論中的結論是:
如何提出多方可接受又可避免未來爭端的方案,正考驗行政院團隊的施政思維與經驗。
不要避免爭端!不要害怕爭端!如何提出大部份可接受又可避免扼殺未來的方案,才是考驗行政院團隊的施政思維與經驗。
(圖片來源:黒忍者, CC Licens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