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編者按:創業是為了實現自己的創意理想,所以一開始大多創辦人都兼任 CEO。但這並不是一個創業公司最佳的商業發展模式。關於創辦人和 CEO 的問題,著名的投資人Reid Hoffman談了他的看法。
20 年前,經典的創業模式是創業者在創立公司後將管理的經驗運用到推廣業務規模上。像是Cisco、Yahoo、eBay和Google在前期都是這樣的模式。然而在過去的十年裡,創業模式至少是網路公司模式早已發生改變,創辦人不再兼任 CEO。事實上,從分析創業公司失敗案例來看,創辦人兼任 CEO 的公司創業失敗機率相對較大。
- 創辦人為什麼不適合兼任 CEO?
創辦人並不是真心想要兼任 CEO。同樣也並不是所有的產品設計者都想經營公司。很多創始人並沒有多強烈的渴望當 CEO,有些只是臨危受命,但如果真的不想擔 CEO,還是要提前說出來比較好。
董事會信任危機。創辦人不單單要為產品負責,還要為公司和其他董事、員工負責。如果創辦人作為 CEO 時出現錯誤,會造成董事會嚴重的信任危機,不利於公司的發展。
CEO 駁論。每個創業公司都是創辦人的心血,在前期無論是管理執行還是產品他都親力親為,但隨著公司規模擴大,創辦人不但會感到力不從心,而且公司也會變得混亂。創辦人要學會適當的放權。
- 為什麼要雇傭一個專業的 CEO?
全面的領域知識。每個專業的 CEO 都非常了解自己的領域,而且他們有著全面的領域知識,可以為產品製定專業合理的設計、推廣和上市計劃,也可以整合產品部分的用戶配置和規範,以達到最優的目的。
道德權威。專業的 CEO 在領域裡都有豐富的經驗和良好的聲譽。僱傭一個專業的 CEO 有利於產品的宣傳和推廣。
承諾。CEO 和公司是僱傭關係,他需要展示出自己最好的成績才能確保在公司發展下去。因此,他們一定會許下一個承諾,並努力實現。
- 創辦人放權之後也要抓權
適時參與產品之中。要適當地參與產品的設計、推廣和上市,可以提供你的願景和期待;親自審查產品的質量和工作進度等。
僱傭一個 CEO 並不是要取代創始人的位置。CEO 主要負責的產品的相關事宜,但不要賦予他過多的產品決策權,創辦人要把握最終的決策。
退出一些不重要的事務緊抓重點。創辦人在對一些細節的事情放權之後,要把重點放在公司的發展上。要記住「創辦人」是一種心態,但不是一種工作狀態。
每一種成功都需要不同的藝術,而創業的成功需要緊握「放權」和「抓權」的藝術。
本文來源:編譯自Reid Hoffman ‘s Blog
(本文轉載自合作夥伴《36Kr》;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