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在 4/3(三)上午 7:58 發生發生規模 7.2 地震,震央位於花蓮縣政府南南東方 25 公里、台灣東部海域,全台有感。這是繼 1999 年 921 地震之後,25 年來最大地震,除了造成花蓮多處房屋傾斜倒塌,各地也陸續傳出災情,許多民眾的家也因為遭遇劇烈搖晃,呈現一片慘狀。
根據氣象署地震中心,後續 3 天內可能會有規模 6.5 以上至 7.0 的餘震,影響相對大。財政部國稅局提醒,如果因地震遭受財產損害,記得拍照存證,申請稅捐減免。
申報災害損失減免 3 步驟
民眾如果因為地震造成財產損失,可透過 3 步驟申報稅捐減免,維護自身權益:
- 拍照存證
- 檢附損失清單及證明文件
- 例如災害損失現場及受災財物照片、受損財產之原始取得憑證、受損財物送修所取得的發票或收據、原因發生之鑑定報告等。
- 申請減免(災害發生後 30 天內,報請轄區稅捐稽徵機關辦理)
財政部國稅局表示,遭受不可抗力災害的民眾,例如地震、風災、水災、旱災、蟲災、火災及戰禍等,應在災害發生 30 日內,檢具損失清單、照片或證明文件,請轄區稽徵所派員現場勘查。如果申報損失金額在新台幣 15 萬元以下者,可憑警察機關或村里長(幹事)證明,予以書面審核,免現場勘查。
經過核定後,可以在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時,從綜合所得總合中列舉扣除。國稅局提醒,辦理方式除了可以臨櫃辦理與書面郵寄申請之外,也可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線上申請稅捐減免,會更快速省時。
掌握 AI 趨勢 & 活動資訊一點都不難!訂閱電子報,每週四一起《AI TOgether》

感謝訂閱!隨時注意信箱的最新資訊
如果對相關規定或申請方式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就近向所在地的稅捐稽徵機關查詢,或在上班時間撥打免費服務專線詢問。
【推薦閱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