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部對 Google 展開反壟斷訴訟,指控其壟斷線上廣告技術市場。訴訟於 9 月 9 日在維吉尼亞州亞歷山大市開庭。
檢方表示,Google 透過控制每秒超過15萬次的線上廣告銷售,主導了網路新聞和資訊流通的技術基礎設施。司法部反壟斷部門律師 Julia Tarver Wood 指出,Google 使用典型的壟斷手段,包括併購競爭對手、綁定客戶使用其產品,以及控制線上廣告市場的交易方式。
Google 的首席律師 Karen Dunn 反駁稱,司法部的指控基於「遠古歷史」,強調 Google 現在面臨來自Amazon和Comcast等科技公司的競爭。
Gannett 公司廣告主管 Tim Wolfe 作證稱,該公司使用Google的發布商廣告伺服器約13年,目前沒有其他實際可行的選擇。
如果法官 Leonie Brinkema 裁定 Google 違法,可能會要求 Google 至少出售 Google Ad Manager 平台。
根據Wedbush分析師的研究,Google 的廣告技術工具在 2020 年佔公司總收入的11%(約 200億美元),佔營業利潤的 2.6%(約 10 億美元)。
這是美國政府對科技巨頭的多起反壟斷訴訟之一,司法部上個月已在另一起關於搜尋引擎壟斷的案件中勝訴。
*本文開放合作夥伴轉載,資料來源:《Reuters》首圖來源:《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