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界對於蘋果(Apple)想要開發自家搜尋引擎,各種風聲直到今日始終不斷,但是蘋果本身對於這件事情,卻從來沒有給予較為正式的回應。
直到近日,負責蘋果公司服務部門的高階主管 Eddy Cue,在法院文件上親自揭露,至今公司沒有開發搜尋引擎的 3 大理由,才使得蘋果本身所抱持的態度,終於有了相對正式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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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與 Google 之間的收入共享協議
根據外媒報導,蘋果近日遭到美國司法部要求,就 Google 在搜尋引擎方面的壟斷問題,以合作夥伴的身分發表相關意見。
美國司法部認為,目前 Google 在搜尋引擎市場擁有壟斷罪嫌,而關鍵證據之一,就是 Google 與蘋果之間的收入共享協議。
根據協議內容,自 2002 年以來 Google 即開始向蘋果支付一筆可觀費用,以成為所有蘋果生態系設備上,Safari 瀏覽器的預設搜尋引擎;根據一名證人日前的說法,Google 其實是將搜尋廣告收入的 36% 交給蘋果,僅 2022 年就支付高達 200 億美元。
雖然從協議本身來看,蘋果似乎只是單方面從 Google 的搜尋業務中取得利益,並且支撐旗下產品生態系發展,然而若是蘋果願意,其實大可以自行開發搜尋引擎,不再與 Google 之間進行收入共享,正如同發展自家的地圖 App,希望藉此抗衡 Google Maps 一樣。
沒開發搜尋引擎,蘋果有 3 大理由
蘋果至今始終沒有選擇投入搜尋業務,高階主管 Eddy Cue 給出 3 大理由,包含:
第一:開發搜尋引擎將耗資數十億美元,而且需要投入多年時間,這將導致員工和資本投資,從公司正在成長的領域發生轉移。
第二:搜尋引擎本身的利潤來自於廣告銷售,但廣告並不是蘋果的核心業務,公司當前也沒有足夠的員工與基礎建設,可以建立起足夠規模,甚至是成功的搜尋廣告業務;同時,發展廣告業務也跟蘋果長期對消費者所傳達,更加在乎的隱私承諾互相衝突。
第三:網路搜尋事業正在跟 AI 一起高速發展,若蘋果現在選擇投資,將會有過大的經濟風險。
Eddy Cue 表示,美國司法部認為蘋果要是不跟 Google 達成收入共享協議,公司就會選擇打造自家的搜尋引擎,這個想法本身就不正確。
雙方合作不是特例,不該被強制中斷
無論 Google 搜尋壟斷案件的結果為何,Eddy Cue 指出,蘋果都不會投入相關業務開發,同時若美國司法部強行中斷雙方協議,將會大幅削弱蘋果滿足消費者產品需求的能力。
Eddy Cue 也在法院文件中聲明,蘋果不只跟 Google 簽訂了收入共享協議,包含 Yahoo、Bing、DuckDuckGo 和 Ecosia 等業者,其實都有類似的合作。
只不過根據外媒先前報導,蘋果曾經於 2018 年考慮收購微軟 Bing 搜尋業務,或者以合資公司方式,以新服務取代 Google 搜尋的長期主導地位,但最終這件交易案並沒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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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開放合作夥伴轉載,資料來源:《Business Insider》、《CNBC》。首圖來源: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