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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虛擬資產、穩定幣怎麼管?專訪金管會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處長胡則華

專訪:《TechOrange》社長戴季全 / 撰稿:廖紹伶

今年 1/1,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正式成立金融市場發展及創新處(簡稱創新處),負責推動金融市場的創新發展。《全新一週》專訪金管會創新處處長胡則華,分享政府為什麼要特定設立新的處?金管會又如何看待穩定幣、虛擬資產發展的趨勢?

胡則華在受訪時表示,金管會對於區塊鏈技術抱持支持態度,並已逐步建立虛擬資產的監管架構,未來將透過專法專章納管穩定幣,採取核准制並訂定相關規範。

主管機關對虛擬資產的態度變化

加密貨幣已誕生逾 10 年,然而波動性仍高,導致各界對於該技術對金融市場價值有諸多爭辯,但隨著比特幣在美國蓬勃發展,甚至出現與美元掛鉤的穩定幣(Stablecoin),帶動金融市場的資產代幣化趨勢,《全新一週》提問,金管會怎麼看待加密貨幣的發展?

胡則華表示,金管會過去對於虛擬資產的態度較為審慎,由於部分市場對區塊鏈的信任不足,初期未將其納入金管會的監管範圍。然而,考量該領域涉及的詐騙案件較多,且隨著虛擬資產市場的發展,比特幣自 2009 年發展至今仍未消失,市場也逐漸認同虛擬資產需要適當管理,因此 2023 年,行政院正式指示金管會擔任具金融投資或支付性質之虛擬資產的主管機關,並推動相關法規制定。

虛擬通貨納管 4 階段,逐步提升市場信任度

針對市場高度關注的虛擬資產,胡則華強調,金管會已確立 4 階段的監管架構。

第 1 階段聚焦於洗錢防制。金管會已要求虛擬通貨服務商在受理客戶時遵守身份確認、交易紀錄保存、大額或可疑交易申報等規範,而金管會也開始定期進行檢查。去年,金管會檢查了四家業者,今年則增加至六家,並進一步要求業者強化打詐措施。

第 2 階段推動產業自律。去年 8 月,虛擬通貨服務商同業公會成立,並制定自律規範,期望透過業者間的自我管理,提升市場規範性。

第 3 階段則是登記制度,金管會規定業者若欲在台提供服務,須先依公司法設立公司或分公司,並符合台灣洗錢防制法規範,否則將面臨刑事責任。

第 4 階段為專法立法,針對虛擬資產服務訂定明確法律規範。今年 2 月,金管會已舉辦首場公聽會,並計劃在 6 月前向行政院提出完整專法草案,接下來將繼續舉辦多場公聽會促進社會溝通。

穩定幣將採核准制,保障市場安全

針對穩定幣,胡則華表示,金管會在擬定虛擬資產服務專法時,已特別針對穩定幣訂立專章,未來將採取核准制,確保發行人具備足夠的資金準備與管理能力。

根據規劃,金管會也將訂定子法,要求穩定幣的發行人須符合特定資格條件,並維持足額準備資產,接受定期審計,並履行資訊揭露義務,以確保市場透明度。

胡則華強調,金管會的監管策略是必須和社會充分溝通,並希望分階段執行,讓市場更清楚虛擬資產的運作模式,因為對於傳統金融機構或一定年紀以上的人可能對這項技術不太熟悉。

她指出,當大眾對於更認識虛擬資產,就可以避免掉很多的詐騙,提高市場的信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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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初稿由 AI 生成,經《TechOrange》編撰,圖片來源:《TechOran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