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群媒體顛覆愛情社會學:比起老一輩人,我們只花 1/3 的時間就相愛了

為了抓住消​​費者口味,電商也經常要研究社會上的最新行為動向。

  • 社群網路的互動,使得「在一起」發生的更加迅速

《每日電信報》報導,歐洲著名電商 PIXmania 近日做了一個有趣的研究,就是網絡社交已大大加速人們「在一起」的節奏,現代人從剛相識到墮入愛河,所需的時間僅僅是他們父母輩的一半(注意,這裡指的是民風早已非常開放的西方國家)。

研究顯示:55 歲以上的情侶(夫婦)當初從相識到成為一對,需要約 78 天時間;而 25 歲以下的新一代,在一起則只需 24 天。

另外,西方社會中有一條不成文的交友禮儀,就是男方從女方獲得聯繫方式後,最適宜在第三天后聯絡對方,從而表現出約會不是一個下半身作出的決定。這種紳士式行為被成為「三日法則」(Three-Day Rule)。

但隨著 Twitter 成為現代人最常用的求偶聖地,三日法則早已被拋棄,男女從相識到約會的間隔,已縮減到十數小時。(反過來說,就算你有等待三天的睿智,但女神等不等得及也是一個問題)

三日法則對 68% 的受訪者來說更顯得過時,因為只要男女雙方在網絡上互相表露出好感,通常 4 個小時後…… 咳咳,他們已經在大街上牽手了。

如果將以上研究量化,得出來的結果更加有意思:今時今日,年輕人平均只需要 224 條 Tweets、163 條短信息、70 封 Facebook 站內信、37 封郵件,加上 30 通電話,恭喜,你們已成為愛侶。

網絡尋愛如此高效,因此特別受男網友喜愛,一年當中,他們平均會發送 517 條社交信息(Facebook or Twitter),試圖通過撒大網來尋求所愛。女性會相對被動一點,真的只是一點,一年大概 386 條的樣子。

  • 然而,社群網路也使得「分手吧」更加迅速、一秒翻臉不認人

不過,凡事有兩面,社交媒體為人們在一起打開方便之門的同時,何嘗不是一個翻臉不認人的聖地呢?

研究發現,對於 36 % 的情侶來說,分手這樣的大事,一個電話已經足夠。

但通電話其實已算非常負責了,因為還有 27% 和 13% 的情侶,要麼是通過 SMS 搞定,要麼是回到他們相識的地方:在各自社交網絡的個人主頁上,在婚姻狀況的「單身」 一欄打個勾,又是一條好漢。

(文章轉載自合作媒體《ifanr》;圖片來源: id-iom, CC Licen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