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學孵化器,Siri 之父 SRI 創辦新公司自有獨到的一套

原文作者 Norman Winarsky 是 SRI International 的投資副總裁和史丹佛大學的訪問學者,同時還是包括 Siri 在內的 30 多家企業的聯合創始人。SRI International 是一個非營利的研發機構,在全世界有超過 20 個研發據點,主要致力於「創新」(innovation)。

經常有人問我:SRI International 如何看待美國乃至全球範圍內孵化器(incubators,也可譯為「育成中心」)蓬勃發展的現象?以及 SRI 在創立新公司上的做法?

SRI 是全球歷史最悠久、在創新科技上成就最卓著的機構之一,在過去 20 年,我們創建了 50 多家新公司。SRI 為人所知還有一大原因,那就是我們在孵化、商業化和創新上面有著和主流幾乎相反的看法,我們成功創建了 Nuance、Intuitive Surgical、Orchid Biosciences 和 Siri 等公司,這也證明了我們的理念和勇氣。當然,我們也遇過挫折和失敗。

在 65 年的發明和商業化的生涯中,我們學到了什麼?如何最大限度地在一家新公司創造價值?在好幾個方面,我們有和主流不同的自己的一套,這些也是做創新的人需要認真思考的。

  • 優秀的公司必須有強大的價值,提出對市場具顛覆性的解決方案

我們能從幾個關鍵的特徵看出公司是否優秀。SRI 在考慮創立新公司的時候不會限定在某些市場,而是涉獵廣泛,比如 SRI 就在 IT、生物技術、醫療健康、材料、清潔技術、綠色技術、教育等領域辦過成功的企業。

在考慮是否創辦新公司之前,我們會要求有很強的價值主張(value proposition),所面向的市場必須有巨大的、可增長的潛力,以及顛覆性的解決方案,和出色的團隊。一般情況下,我們所創辦的公司瞄準的是 $5 億至 $10 億美元的潛在市值。

  • 技術很少能自成產品或服務,而是要用它把解決方案做出來

對企業而言,目標都是讓自己的產品和服務成為市場上最後的贏家,這個再明白不過;而技術本身很少能自成為一個產品或服務,這點再強調都不為過。

基於一項技術就去創建一家公司,風險實在是太大了。

記住,別被純粹的技術沖昏了頭腦而貿然進入市場,也別忘了適應市場動態的變化。在矽谷乃至更多的地方,創造絕對價值(absolute value invention)還是有相當大的誘惑力,我們要清醒知道,技術只在恰當的語境/環境下才有價值。

那麼,如果不首先從技術出發,我們能怎麼發現創業機會呢?實際上,這裡並沒有固定的公式。Ideas 既可以來自技術人員,也可以來自管理團隊和創業者。

我們對市場機會有特定假設,並會尋求顛覆性技術的解決方案。Siri 就是很好的例子:

我們知道,每次點擊,網絡服務就會失去 20% 的用戶,於是我們就想,有沒有辦法讓用戶​​零點擊就能使用網絡服務呢?減少點擊就成了我們的目標。將點擊減少為零,這要怎麼做?

在這個清晰的目標下,Siri 的自然語言理解技術就成了解決方案的組成部分。

有時,我們手上的確握有某項突破性的技術,並想著能否找到市場的某個痛點,再利用該技術做個解決方案出來。但是,這樣做的問題在於,只有我們極為小心地不把該技術當成是創立公司的充分條件,才有可能成功。我們得抵制住新技術的誘惑,並貫徹上述原則,無論技術突破多麼令人興奮,在有任何下一步動作之前,我們都首先得驗證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機會的存在。

  • 技術是 SRI 的核心資源,健全的技術更能幫助創力新企業

SRI 平均每年只會創立 3 至 4 家公司,而一般的孵化器會在 1 年內推出 10 幾家甚至更多的公司。但我們的命中率足夠高,為 SRI 和合作夥伴帶來了巨大收益。

為了保證收益,孵化器會推出一大批新公司,而其中有相當部分只在市場營銷方面是創新的,它們有的也有顛覆性的商業模式,但僅有為數不多的幾個是基於突破性的技術的。缺乏突破性的技術,孵化器就不得不撒網,以數量來補質量。

SRI 有一個特別有利的優勢,那就是,SRI 創立的企業背後的技術都是有數十年積累的,政府投入也數以千萬計,而這正是我們的核心技術之源。有一類項目的投機性質和需要的長時間投入,吸引不了其它公司或是風險投資的參與,而它們卻正是政府通常的投資對象,DARPA 就是最典型的案例。

由於《美國專利和商標法律修訂案》的存在,像 SRI 這樣的非營利的政府項目承包商保留了為政府所做項目的商業權利。因此,政府在研發上面的角色對企業成功至關重要,在企業需要融資的時候,政府還為企業提供非稀釋性的投資。

當然,這樣的做法對政府也是大有益處的:比起僅靠政府資金研究和生產,獨立運作並推出產品和服務的企業能夠把量做起來,把成本降下去,這樣,政府採購的時候也能大大節省成本。這樣的機制對美國的創新至關重要。

  • SRI 創辦公司不是投資團隊,而是找適當的人來管理

SRI 準備創辦一家公司之前,我們幾乎毫無例外地會從 SRI 外部聘請管理團隊——常駐企業家(entrepreneurs-in-residence),因為我們希望團隊成員都是成熟的領袖,有深厚的市場經驗積累,並且能在商業的市場環境中招募並帶領團隊。

我們首先會自己把對新企業的構想或假設想好(當然我們也從 SRI 的內部外部集思廣益)。構想一旦在機構內部獲得一定程度的驗證,我們就會和一個或是更多的常駐企業家接觸。

反觀孵化器,它們則會一手培養創業者,同時另一手幫他們打造產品和概念。據說孵化器在投資的時候最看重的是團對本身,而 SRI 的獨特之處在於,我們主要專注在驗證企業構想上,然後再圍繞這些構想打造團隊。對我剛剛講的東西,Paul Graham 在 Requests For Startups 一文裡也有精彩的表述。

  • SRI 投入更多時間打造公司,至少能用我們的資源做出 DEMO

孵化器的孵化週期通常都是 3 到 6 個月,這對技術要求不高的公司而言可能是合適的,但如果一家公司要想顛覆整個行業並擁有足夠深的技術積累,更多的時間會最終變成優勢。通常情況下,打造團隊和價值主張需要 9 至 12 個月,期間還可以利用 SRI 的資源至少做一個 DEMO 出來。

實際上,在正式把一家公司推出並獲得 VC 投資之前,我們根本不會把我們的構想看成是 Venture(企業)。一路來,我們學會了說不,而這是一種美德;我們還花上大量的時間和金錢,來確認一個創業構想是否成熟。

我們並沒有要求每一家新公司都要以某個特定的節奏或是特定的數量發展,如果我們認定某個構想並不適合把它做成企業,我們就會把它背後的技術授權給其他大公司。

  • SRI 創辦不多公司,一旦創了就會投大錢讓公司完成商業化

在投資上面,我們的做法也與眾不同。SRI 對我們的投資行為做出了限制,我們是一個非營利的研究機構,旨在藉科學發現和技術應用讓世界更加美好。我們會因此錯過一些機會,但我們對​​自己的強項有自知,也懂得發揮出來——我們會在數量不多的項目和企業上下更大的賭注。

通常,孵化器會投 $2 萬 至 $5 萬美元的種子輪,在 DEMO 之後的天使或是種子基金就顯得尤其重要了。金額不大的這一筆初期投資往往只夠起步用,夠把一個好的想法變成能圍繞著展開具體討論的的東西。

項目從 SRI 分割出去的時候,通常會從 SRI 得到 $20 萬至 $40 萬美元的投資,以幫助它們走完商業化的最後 1 哩路。這筆資金通常只夠維持 9 至 12 個月,之後它們還得繼續接受後續融資。需要注意的是,這筆資金並不用於技術研發,而是用於給常駐企業家的薪水、發展價值主張、市場驗證、DEMO 以及產品原型。

幾乎所有從 SRI 出來的公司都會做一個 DEMO 或是原型出來,告訴大家,我們確確實實有這麼一個技術解決方案,也降低了技術上的風險。

需要的是,從 SRI 出來的許多公司都是從零開始開發軟件或是硬件的,他們只使用了 SRI 的軟件或硬件作為指引。這是因為 SRI 的技術人員和科學家主要把他們的精力放在研究和開發上面(比如算法),而不是面向終端用戶的產品原型或是可進入量產的產品。

有一些研發機構為它們的企業投入大筆費用以支持繼續研發,而 SRI 的原則是,既然數以千萬美元計的資金(通常來自政府)被用於做技術研發,我們的內部投資就顯得杯水車薪了。所以,如果還需要額外的研發投入的話,就不會考慮為其成立公司。

  • 總結:科研項目好好發揮,更能幫助創新和經濟

我們相信,創立新公司不一樣的做法,能繼續幫助美國的創新和經濟發展。我們的模式也可以把技術突破帶向市場,而不是一直把它們歸為科研項目。

我們會繼續透過技術創造更大的價值,也希望其他人能從我們的成功和失敗當中有所收穫。我們並非全知全能,但確信一定的方法和原則能夠有效提高成功的機會,如果你有必備的清晰思路和原則,大幅提高創立成功的新公司的可能性是絕對存在的。

(資料來源:TechCrunch;圖片來源:36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