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什麼我們挑選這篇文章】Uber 在台發展爭議還在持續,不過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最近釋出民調,發現調查中的 1070 位民眾,認為 Uber 和政府衝突的主因為「業者沒有適合的法律可以遵守(68.0%)」,更有近 6 成(58.6%)的民眾表示贊成政府召開公聽會,聽取更全面的意見。
而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表示,政府若是因 Uber 單一個案,就以針對性立法並天價重罰,這不但嚴重影響外資對台灣新創產業發展環境的評比,更會出現保護現有產業避免競爭、限制民眾消費選擇權利的負面示範效應。(責任編輯:張瑋倫)
重罰打壓共享經濟的新創網路運輸服務業?產業協會呼籲政府勿與民意背道而馳
由本土及跨國科技平台業者所共同組成的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近日公布「新創科技產業及修法納管 Uber 議題調查」。調查顯示,不到四成的受訪者表示認同政府積極推動網路新創產業;此外,對於新科技衍生的新服務型態,僅7.3%的受訪者認為要維持現有法令並完全禁止。
對於 Uber 議題,有七成的受訪者指出造成現況衝突的主因,是業者沒有適合的法律可以遵守,另有六成受訪者表示應針對 Uber 的爭議,擴大召開公聽會。
產業倡議,全民連署,加速催生科技世代新法規
為了回應民意,加速台灣共享經濟平台管理之法規調適進程,並聚焦於如何因應新科技發展,啟動針對網路運輸服務業進行管理的里程碑,本會將自即日(28日)起發起【你的力量,帶領台灣前進:擁抱新經濟,支持新增「網路運輸服務平台」法規】連署活動,透過公布各國具體可行之法規範例,呼籲政府正視修法納管網路運輸服務業之可行性,期盼新世代科技選民共同向政府表達力挺新創科技產業發展決心,同時向選區內的立法委員發聲,請他們支持為「網路運輸服務業」制定新的合宜法規。
本會呼籲政府能抱持面對在地、朝向國際的精神,以自由開放的態度針對各項產業發展困境提出解決方案。放眼世界的網路運輸服務業,美國 LYFT、印度 OlaCabs、新加坡 GRAB、印尼 Go-Jek 甚至中國的滴滴出行,正在區域性的市場進行激烈競爭。
「亞州.矽谷」不該只是口號,跨出管制、鬆綁產業的第一步,請全國民眾一起加入,台灣下個世代的競爭力,我們一起努力!(活動網址)
政府推動科技新創未受認同,民眾對新服務型態持開放態度
本會致力於推動民間資訊分享服務業者與政府相關單位之間對話,此次委託山水民調針對全台20歲以上民眾,於11月20日至23日進行電話訪問,期能探究民眾對共享經濟平台產業相關議題的看法。針對「台灣政府積極推動網路新創產業,並且符合世界潮流、能夠跟上先進國家的政策腳步」的同意程度,只有35.9%的受訪者表示認同。
而詢問受訪者「新科技衍生的新服務型態或商業模式,現有的法令如果無法管理,比較支持政府採取哪種作法?」,42.7%的受訪者支持「准許營業,修改或研擬新法令,納入管理」、45.4%的受訪者認為應「觀察看看,密切注意風險但鼓勵發展」,合計超過八成,僅7.3%的受訪者表示「不准營業,維持現有法令,完全禁止」。
而對於台灣現行法規並未規範的共享經濟平台產業,本會期待看到政府正面回應民意,檢討現行法規對新興產業規範不足之處,以更積極態度協助台灣面對全球共享經濟的浪潮,使民間之本土共享經濟平台在未來得以蓬勃發展,加入競逐全球獨角獸公司的行列。
民眾觀感 Uber 無法可守,盼開公聽會解決爭議
對於修法納管 Uber 議題,調查結果發現有八成受訪者知道可使用智慧型手機,透過 Uber 軟體進行叫車服務;而知道 Uber 軟體的受訪者中,有12.6%的人表示曾經使用叫車服務,使用者滿意度接近九成(88.4%)。
此外,有66.4%受訪者知道政府和 Uber 對於商業模式適法性有所爭議,在知道 Uber 適法性爭議的受訪者中,認為造成衝突的主要原因為「業者沒有適合的法律可以遵守(68.0%)」,其次依序為「政府不夠理解新創(38.5%)」、「法律跟不上時代(37.7%)」、「故意挑戰公權力(27.3%)」。
最後,詢問受訪者「有人建議政府應針對 Uber 的爭議擴大召開公聽會,聽取更全面的意見,包括新創業者、科技業者、國發會、經濟部、交通部等。請問您的贊成程度?」,有近六成民眾(58.6%)表態贊成,僅15.6%的受訪者表示不贊成。
關於網路叫車平台爭議發展至今,仍缺乏各界充分討論及政府開放作為,本會深感憂慮。面對單一個案政府即將以針對性立法天價重罰予以拒之門外,不但將嚴重影響外資對台灣新創產業發展環境之評比,恐更有保護現有產業避免競爭、限制民眾消費選擇權利的負面示範效應。
此次電話調查為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Sharing Economy Industry Association ,SEIA)委託山水民意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執行,調查係於105年月11月20日至11月23日進行。
此次成功訪問1,070位居住在台灣地區的20歲以上民眾,在95%的信心水準之下,抽樣誤差為正負3.0%。另成功訪問樣本依內政部105年10月底之公告,針對性別、年齡、縣市等三項變數加權,以符合母體結構。
(本文訊息由台灣科技資訊分享服務產業協會提供,內文與標題經 TechOrange 修訂後刊登。新聞稿 / 產品訊息提供,可寄至:[email protected],經編輯檯審核評估合宜性後再行刊登。本文提供合作夥伴轉載。首圖來源:freestocks.org , CC Licens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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