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支持本土影視產業發展,加拿大政府祭出新法規,要求 Netflix、Disney+ 等線上串流平台必須分享部分收益,用於補助加拿大本地新聞和影視內容製作。
根據加拿大政府最新通過的《線上串流法案》,加拿大廣播電視和電信委員會(CRTC)將要求所有在加拿大年收入超過 1000 萬加幣(約新台幣 2.3 億元)的線上串流平台,都必須向政府登記註冊,並繳納一定比例的營收,用於資助加拿大本地新聞和文化內容的製作。預計這項法規將在 2024-2025 播出年度生效,每年可為加拿大廣播系統帶來約 2 億加幣(約新台幣 46 億元)的額外收入。
然而,這項新法規也引發不少爭議。YouTube 等平台業者就提出警告,認為強制推廣加拿大本地內容,可能會影響平台演算法,進而衝擊加拿大創作者的全球收益。部分小型新聞媒體也擔心,新法規可能會讓大型媒體獲得更多資源,反而不利於小型媒體的發展。
儘管如此,支持新法規的團體認為,這種收益共享模式可以更公平地對待各種規模的媒體機構,為新聞產業注入更多資金活水,而且這些資金應該優先用於支持新聞工作者和內容製作,而非行政支出或高層管理費用。
加拿大政府強調,新法規的目的是希望在全球數位平台的競爭下,確保加拿大新聞產業的多元性和永續發展。CRTC 主席 Vicky Eatrides 表示,這項政策將促使線上串流平台為加拿大本地和原住民文化內容做出更多貢獻。

*本文開放合作夥伴轉載,資料來源:《Reuters》《Canada.ca》《Global News》首圖來源:Unsp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