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 (FCC) 今年 4 月投票通過恢復對寬頻網路的監管權,並重新實施 2015 年制定的網路中立性法規,但這項決議卻在上訴法院遭到阻擋。
上訴法院:網路中立性法規需國會明確授權
美國第六巡迴上訴法院週四 (8 月 1 日) 裁定,暫時封鎖網路中立性法規,並排定在 10 月底或 11 月初進行口頭辯論。法院認為,網路中立性法規涉及重大問題,FCC 未能滿足實施此類法規的高標準,需要國會明確授權。
FCC 主席:不會放棄爭取網路中立性
FCC 主席 Jessica Rosenworcel 表示:「美國民眾希望網路快速、開放且公平。第六巡迴法院的裁決是一次挫折,但我們不會放棄爭取網路中立性。」
網路中立性法規:確保網路服務供應商公平對待所有用戶
網路中立性法規要求網路服務供應商 (ISP) 平等對待所有網路數據和用戶,不得限制特定用戶的網路存取、降低網速或封鎖特定網站內容。該法規也禁止 ISP 與特定用戶達成特殊協議,提供更快的網速或優先存取權。
拜登政府推動網路中立性法規受阻
恢復網路中立性法規是拜登政府的優先事項之一。拜登在 2021 年 7 月簽署了一項行政命令,鼓勵 FCC 重新實施 2015 年歐巴馬政府時期制定的網路中立性法規。
前總統川普時期的 FCC 則認為,網路中立性法規是不必要的,阻礙了創新,並導致 ISP 的網路投資減少,但民主黨人對此表示異議。



